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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危难时刻显身手,积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4-07-28 15:49:31


    九三农垦法院执行局在执行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过程中,被执行人按执行通知书要求在限定的履行期间内将房屋产权证照等相关手续,按要求交到了被执行房屋所在社区房产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执行人也如期来到房产管理机关等待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可谁也没有想到,此时又发生了意外情况。

    经审查,房产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发现申请执行人因保管不善,将房产交易契税原始票据丢失,只能提供一份未经税务机关确认无异的已模糊不清的契税票据复印件。在无法证明权利人确已完税的情况下,房产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表示不能将该被执行房屋产权转移至申请人名下。此时,年近六十的女性权利人因过于焦急突然感觉胸口震痛,摊坐在椅子上,为使权利人情绪稳定下来,避免发生意外,我院在场执行人员马上协助权利人的陪同亲属给权利人服用了应急药物,随后安慰权利人道:“你不要着急,我们设法与税务机关联系,寻求解决办法”。经向领导请示,我院执行人员带着情绪逐渐平稳的权利人驱车四十多公里赶往地方税务管理机关房屋交易契税管理部门。经沟通,税务机关指派专人查阅完税登记账目,并对权利人提供的完税票据进行了审查、核对,最终查明权利人确已完税并为其出据了完税证明材料,我院执行人员随即用电话与被执行房屋所在社区房管部门取得联系,通报了情况并为权利人约定了办理产权过户的具体时间。权利人一再表示感谢后在亲属的陪同下赶回了其所在社区。时隔一日,这位权利人把电话打到了我院执行局办公室,告诉执行人员该房产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并一再对我院执行人员表示感谢,称赞我院执行人员是真正为民办事的好法官。

责任编辑:张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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