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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农垦法院2012年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2-02-23 10:47:10


能动司法、服务大局

为九三垦区跨越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王 爱 军

(2012年2月22日)

同志们:

2011年,在九三管理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和农垦中院的监督指导下,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以“两项活动”为载体,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大力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为九三垦区的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这次会议的任务,主要是总结2011年的工作,表彰先进,分析面临的形势,谋划今年的工作。

2011年的主要工作:

2011年,共受理各类案件622件,其中,民事案件454件,刑事案件53件,执行案件61件,行政案件7件,结案615件,结案率98.87%,调撤率82.32%、上诉率2.57%。诉前保全47件,诉前调解结案105,诉前调解移送30件。

(一)全力完成好审判、执行工作

⒈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稳定社会秩序。刑事审判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从重从快惩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和各类经济犯罪。自2009年起结案率连续3年保持100%,无超审限、无超期羁押案件。坚持宽严相济的原则。对一些过失犯罪、未成年人犯罪和其他罪行较轻,确实没有社会危害的,依法判处缓刑,促进犯罪分子的悔改。继续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在荣获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基础上,又申报国家级,设立了未成年人园桌审判庭,对构成犯罪的未成年人,惩教结合,促使未成年犯及时得到矫治。对刑事公诉案件中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被告人,依法指定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为其辩护,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结合审判工作,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深入九三一中、小学给学生上法制课。选择典型案例通过各种媒体公开报道,以案说法,以案普法。对预防和减少犯罪发挥了积极作用。⒉加强民商事、行政审判工作,化解社会矛盾。充分运用司法手段,结合“创先争优”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能动司法,为九三管理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法律保障。2011年我院为359名农民执行拖欠工资180万元,十天即兑现完毕,防止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全面开展民事大调解活动。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突出调解工作这条主线,将调解工作延伸到审判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我院对每起民事案件实行庭前调解、庭中调解、庭后调解、下判前调解的原则,而且始终坚持主审人、合议庭、庭长、副院长直至院长参与的调解,努力完善全程调解机制,通过调解手段的积极运用,努力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促使调解成功。我院2011年所受理的民商事案件454件,调解撤诉196件,调解结案205件,在做好民事大调解的同时,还大力推进立案、行政、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执行案件的调解和解工作,诉前调解民事纠纷105起,调解行政案件7件、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8件、执行案件59件均调解和解结案,调解率100%。切实预防了矛盾激化。⒊加强执行工作,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司法权威。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的具体意见》采取十项具体措施,加强执行工作。努力改进执行方法,穷尽执行措施,开展了申报财产制度,发挥联动机制作用,采取委托调查,依职权调查和执行联络员制度,在充分做好执行预案的前提下,不定期地开展集中执行、专项执行,努力提高执结率,最大限度地实现当事人权益。把执行工作的重心转移到基层法庭,推动了执行工作进一步发展。我院执行局利用春节前这一大好时机,开展执行专项行动,执結了一批难案、积案。执行和解率100%、执行标的实际到位率91%。被省高院评为2010年度“无执行积案法院”。执行局被省法院授予2011年度先进集体称号。⒋努力清理涉诉积案、杜绝新访发生。针对8个信访积案,院领导和信访部门逐一研究,分门别类,采取不同的办法力争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同时向总局政法委、中院和管局党委专项汇报,争取党委和上级院的支持,并协商有关农场和部门推进落实。一是做好稳控工作。管局专门召开涉诉涉访工作联席会议,明确各单位的稳控责任。同时,发动群众掌握上访人的动态及时稳控。二是健全制度。针对新访问题制定了“三个零容忍”制度,树立干警执法为民的理念,绝不能因服务态度不好而引起当事人上访告状;提高干警办案水平,绝不能因案件瑕疵而引起当事人上访告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审理好案件,绝不能因办案程序和运用法律不当而引起当事人上访告状。若出现上述三种情形造成新涉诉涉访发生,严肃追究办案人员的责任。5、加大便民力度,进一步落实和完善首问负责制、院长接待日制度,推行电话预约立案和假日法庭服务,切实方便群众诉讼。此外,当事人还可以在立案大厅的电子触摸屏中查询每宗案件的处理情况、办理阶段及当前的审判人员,方便了群众监督;设立值班庭长坐席,及时处理和解决立案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所有的立案事项都能够在立案大厅一次性办理完毕,立案大厅真正地实现了“立案一站式”服务。6、加强法庭基础设施建设和物资装备建设。针对基础设施低下、办公环境简陋、软件配备落后,院党组积极主动赢得中院、管局党委、农场党委支持;2011年尖山法庭、嫩江法庭配备办案用车2台,红五月办案组搬进290平米 的办公室,鹤山、红五月都新购置了法台、法椅等办公设备,安检设备与保安配备到位,档案扫描仪到位,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全部安装使用,库存档案全部扫描完毕。六个法庭全部配备了办案专用车辆,办公场所、设备均达到了标准。2011年我院又为院机关更新了七部电脑,增配了一辆办案用车,全年基础建设投资300余万元。

(二)推进改革创新,重点工作有新突破
  根据三项重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上级法院的部署,我院党组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各项改革措施。⒈继续深化审判方式改革,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制定了《关于扩大民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范围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和扩大民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探索并实行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易审,全年审结的案件中,80%以上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大大缩短了办案周期。探索民事案件庭前准备程序改革,推行庭前证据交换,加强庭前调解,案件调解结案率达82.32%⒉健全完善审判工作的相关制度,加强审判管理工作。院党组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提高审判工作质量和效率的具体意见》,采取十项措施,保障司法公正,提高审判效率。制定《关于民事案件独任审判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严格执行最高院《合议庭规则》,强化独任法官和合议庭的职责,进一步落实审判组织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并通过庭审观摩等活动,开展评选“四精一特”、“办案标兵”、“调解能手”、“先进个人”和“优秀法庭”活动。修订《诉讼流程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诉讼各环节的管理。修订《审判质量标准及评分办法》,建立并实行案件评查、上诉案件审理结果月通报制度,强化案件质量监督。⒊完善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执行工作管理体制。根据执行权的自身属性,探索并实行执行实施权和裁判权分权制衡,进一步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确保执行权公正行使;严格执行案件限期执结制度,并进行跟踪管理;推行执行工作目标责任制,将执结数、执结率、执行期限等列入考核目标,责任到人,奖惩分明;依法穷尽强制执行措施和手段,降低案件中止率,并对中止案件实行动态管理,一经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则立即恢复执行;完善和规范执行听证、执行合议、委托评估与拍卖等制度,加强对执行权行使的有效监督。2011年执行案件结案率96.7%4、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在管局党委的关心和支持下,配齐、配强了院领导班子成员。院党组一班人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意见》,提出十项切实可行的措施。在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政(审)务公开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努力把新一届院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持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坚强领导集体。5、加强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司法为民。我们把“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作为今年法院重点工作来推进。结合中院“五查、五问、五找”大讨论,每个干警学习笔记1万字以上,各庭局室有讨论记录,梳理查摆问题20多条,根据法院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了《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对当事人送现金、礼品处理的几项规定》、《禁酒令》和“不廉洁一票否决制”等规章制度。组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举办了唱党歌、重温誓词仪式,组织了党史知识竞赛;开展“三个想一想”的讨论和“学先进、找差距”活动。组织学习了《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的先进事迹》,观看了张云泉同志先进事迹报告光盘。提出了“一照三看”要求,全院干警每人写学习体会2篇,并在网上进行了学习交流。聘请管局关工委常务副主任(原管理局副局长)张光复同志亲自来院做“北大荒精神”传统教育报告。组织开展了警示教育,与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定向结对联络,并采用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及老干部交办的事项,并及时答复;邀请人大代表、老干部旁听有一定影响的案件的庭审,接受监督,在社会各界聘请了24位司法监督员,并将院长及监督员电话向社会公开,以便于开展有效的司法监督活动,促进了公正司法和党风廉政建设。全院干警自觉遵守法院系统“六条禁令”,精神面貌有了进一步改观。全院无一例违反禁令的事件发生。加强审判调研工作,促进法官理论素养不断提高,全院干警在国家级调研刊物上发表调研文章35篇,获省法学会优秀论文21篇;上报信息 40篇,被采用23篇;法宣发稿271篇,被采用138篇,其中国家级采用 56篇,省级82篇。写司法统计分析2篇,被农垦中院采用1篇;编发《审判动态》12期。

在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下,九三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我院获省法院“无执行积案法院”、团省委“青少年维权岗”先进单位称号。
   
回顾去年的工作,我们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我院各项工作局面越来越好,这也需要我们保持清醒的头脑,应该看到我们仍然存在着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自觉性不高,意识不强,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掌握不详、不透,业务能力不强、不精,办案水平不高的问题,特别是在中院组织的“四经一特”活动中,我们的精品数量很少。二是还有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现象,要考虑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更要考虑对九三经济发展有利的问题。三是工作机制还不能完全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涉诉信访和执行难等问题还需花大力气予以解决。四是民事判决案件上升明显,给工作带来压力较大。五是法庭、办案组的基础建设存在不均恒,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以后的工作中,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克服,同时也要努力争取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帮助。

2012年的工作思路

2012年总体工作思路是:认真贯彻三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垦区发展战略部署,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努力实现九三法院各项工作新发展,为垦区跨越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重点是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实现九三法院工作的新突破:

第一、坚持“两为”工作主题,着力在服务垦区经济发展的方法和水平上有新突破。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把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放在大局中去定位、思考和谋划,紧紧围绕九三管理局党委的工作中心,坚持能动司法,为九三的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环境,积极配合九三管理局的强工攻坚部署,找准法院的服务方向和切入点,继续开展“访企业、提建议、促发展”活动,在服务意识上要有新增强,牢固树立能动司法理念,把思想观念转变到为九三发展大局服务上来,在服务措施上要有新改进,在服务效果上要有新追求,认真审判、执行好涉及九三建设和九三经济发展的各类案件。维护好九三的市场经济秩序。积极服务垦区“抓城、强工、带农”发展战略。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以及在当地突出、严重影响群众安全的其他犯罪,抓好贯彻宽严相济政策的深化研究,正确把握宽严的范围、重点和尺度,做到罚当其罪,罪责刑相统一。妥善化解农场土地承包、农民工追偿劳动报酬等各类涉农案件,审慎处理小城镇建设中发生的房屋拆迁等行政争议,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对垦区的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依法保护垦区利益。

始终坚持为民司法,进一步抓好诉讼服务工作,在我院的便民措施基础上,按照省高院的三十条逐步完善,把便民司法作为“司法民心工程”,加强诉讼指导、巡回审判、诉前调解、调解对接等工作,继续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开展党员示范窗口、接待评比等活动提高诉讼服务质量。抓好诉讼中的法律释明,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各项诉讼权利,抓好判后答疑工作,帮助当事人理解裁判、接受裁判,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司法的可亲可靠。抓好案件执行工作,继续开展“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强化执行联动机制,创新执行手段、方式和方法,依法惩治抗拒执行、规避执行行为。抓好司法公开工作,树立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求公信、以公信树威廉的观念,切实增强司法透明,积极推行裁判文书上网,实现阳光司法,采取民意沟通、拓展群众参与、监督司法的渠道,执法中充分尊重民意。接受人民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

第二、坚持创新法院管理,着力在创先争优活动上有新突破。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深入贯彻落实省高院的“一个意见,六个规则”,提高管理水平,强化流程管理,以提高司法效率为目标,优化管理程序,强化实时监督,即立案监督、审判监督、审限监督、卷宗装订监督、归档监督,采取平时督查,月通报、季考评等方式督促早结案,平均结案,实现案件收、结的良性循环。强化案件质量考评制度,以提高案件质量为目标,对案件质效评估,推动树立案件质量、效率与效果并重的观念。强化案件监督制度,认真落实审判长、合议庭、院庭长和审委会工作规则,充分发挥审判长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院庭长在办案把关、文书签发、质效管理、业绩考评的监管职责,审委会对重大疑难案件和审判问题的决策、监督、指导职能,抓好对自由裁量权的监管,防止案件的瑕疵和错案发生。在发挥执行联动机制可操作性优势中,与公安机关沟通,争取对抗拒执行和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利用110指挥系统进行协助查找,执行好每一起案件。

第三、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着力在案件质效上有新突破。

依法办案,是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更是我们的职责,抓案件质量,一把手带头抓,班子成员直接抓,业务部门具体抓,实现案件质量、效率新跨越。领导要带头办案,继续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在省高院“五全”调解的基础上发挥九三农垦法院庭前调解、庭中调解、庭后调解、下判前调解、主审人、合议庭、庭长、副院长直至院长参与调解的调解工作优势,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开展疑难案件专家会诊、庭审观摩、庭审录像点评、案件评查、质效评估、案件情况通报等方式全面提高案件质量,加强案件流程管理,继续开展“四精一特”活动,在本院内开展法律文书制作、案例、法宣、调研等竞赛活动,打造更多更好的精品,通过提高案件质量,大力化解矛盾纠纷。

第四、狠抓队伍建设,着力在队伍整体素质水平上有新突破。

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实践活动,继续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活动,抓住思想建设不放松,深入持久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切实增强对“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的理解。从“德、能、勤、纪、廉”五个方面对干警进行考评,抓住廉政建设不放松,要创新教育机制,推广廉政警示教育、廉政岗位教育、亲情助廉等经验,实行司法巡查和审务督查,建立廉政风险排查、内控、预警制度,通过办案风险岗位交流和司法回避制度防患于未然。从源头上预防和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实现“四新、四零”。树立典型、总结经验,继续开展无执行积案法院和争创国家级“青少年维权岗”活动。

第五、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和法院文化,着力在司法文化作品和质量上有新突破。

法院文化是体现法院精神风貌,展现法院良好形象的重要载体,要着力加强法院物质文化建设,重点加强立案、信访等文明窗口建设,发挥立案、导诉、接访、诉调对接的接待窗口作用,要抓好法院网站建设,开设文化建设专栏,建设以“忠诚、奉献、创新、公正、高效、卓越”为目标的九三法院文化,大力开展调查研究,重点调研课题领导带头,组织精干力量,确定激励机制,实现调研工作的新跨越。认真贯彻落实法官职业道德准则、法官行为规范,注重司法礼仪,以文明的举止和规范的语言开展司法活动,向社会展示法院的良好形象。

第六、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着力在信访积案化解上有新突破。

努力提高干警的群众工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组织开展各种业务培训(包括自学、季度考试、法官教课、奖罚制度等等)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杜绝案件瑕疵和错案的发生,同时,加大错案追究力度,从案件的源头治理,防止新的有理涉诉访发生。

目前,我院的涉诉访形式严峻,于桂珍、王明良已经被劳动教养过,依然长期上访,于桂珍和何少平长期留置北京进行上访,我们要把工作重心和主要精力调整到对信访积案的化解上。我们的措施是对三级法院确认无理和最高院甄别终结的案件,做好移交当地党委稳控工作,对案件诉讼已经终结,当事人生活确有困难的,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对非正常访,要区分性质,分别处理。总之,要在化解涉诉访上下大力气,化真功夫,真正达到涉诉信访积案的化解效果。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要坚定信心,鼓足干劲,在管理局党委的领导下,在农垦中院的指导和支持下,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全面履行司法职能,以更大的作为,更好的业绩,为九三垦区的经济发展提供更全面、更有力、更优质的司法保障。

 

 

 

 

二〇一二年二月七日

 

 

责任编辑:葛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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