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建边办案组受理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与被告在2009年5月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书,双方约定原告将自己在2003年开发的农场宾馆楼以280万元的价格卖给被告,约定分五年付清购楼款。截止到2012年12月被告欠原告购楼款156万余元,双方因给付问题发生矛盾,争执不休,原告诉至本庭。
审判人员在开庭前多次找到农场主管领导了解购楼情况,并且初步了解了被告未能按期给付购楼款的原因,同时又找到被告的父亲让其帮忙做被告的思想工作,经过多方努力,在开庭时双方就156万余元的给付问题当庭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的矛盾得到了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