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足郊原正得晴,地绵万里尽春耕。”为全面贯彻落实农垦中院“法治护航春耕备耕专项行动”相关工作要求,保障辖区春耕生产有序进行,九三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履职,以“农·法同行”专项行动为抓手,多点发力、多措并举,努力构建司法护农“五化”新格局。
立案助农 力促诉讼服务便民化
自2024年年初以来,九三人民法院积极推行预约立案、网上立案,同时为春耕、秋收等农忙期间从事农业生产的当事人开通“绿色通道”,对于土地承包纠纷、借款合同纠纷、劳务合同纠纷等方面的相关涉农案件,启动涉农案件快调、快立、快审、快结机制,为辖区农忙职工群众及涉农企业提供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和我帮办的“五办”服务和优先立案、优先送达、优先调解、优先保全、优先排期、优先执行的“六优先”服务。行动开展以来,受理涉农案件52件、开展“六优先”服务案件10件、上门立案17件,最大限度地减轻春耕期间诉讼对辖区职工群众从事农业生产生活所带来的影响。
在嫩江人民法庭审理的一起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中,郑某向同为种植户的李某借款13万元用作土地承包经营,但郑某因种植土地亏损前往外地打工迟迟未还欠款,李某多次向其索要无果,眼见钱要不回来就无法缴纳土地承包费,李某无奈之下来到九三人民法院寻求帮助。承办法官吴艳梅了解案件详情后,考虑到土地承包费缴纳截止日期将近,若是不能尽快处理,将直接影响李某的经济利益,且郑某在外地打工,往返到庭参加诉讼耗资耗时,时间紧任务重,吴艳梅征得双方同意后,决定在周末通过线上的方式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郑某承认了自己的欠款事实,但表示现在自己资金周转困难,并非故意拖欠,吴艳梅劝说郑某经济困难并不是逃避还款的理由,如果现在无法拿出全部欠款可以考虑分期还债,而不是躲避责任,同时也劝说李某希望他能够体谅郑某现在的难处,多给他一些时间,让他能够分期还清欠款。经过法官的耐心劝说,二人换位思考、互相体谅后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郑某当场给付5万元,剩余借款将分两年还清。
司法护农 助推纠纷化解高效化
结合九三人民法院“3+3+N”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扎实开展诉源治理工作,打造“诉前鉴定+诉前保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督促履行”的“6+”解纷新模式,做深做实能动履职,打造“无讼管理区”“无讼社区”,与各地方司法局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力争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基层化解、一次性化解、实质性化解,并根据辖区特点在晒场、农用机械维修站点、储料库等与当事人农业生产地相近地点,打造集对接联络、法治宣传、纠纷化解、调解指导于一体的综合服务站点,邀请当地拥有丰富群众工作经验、群众基础扎实和沟通能力良好的农场工作人员担任驻点调解员,发挥其地熟、人熟、事熟优势,在农忙期间配合法院干警为涉农案件当事人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开展田间调解、车上调解、错时调解等巡回调解22件,切实将司法服务延伸到社会治理最前端。

在齐齐哈尔人民法庭审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案件承办法官将调解现场搬到了农场管理区涉农案件调解站,将司法服务送到农户身边,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据了解,李某、刘某二人系同学关系,2022年李某因购买农资需要,向刘某借款17万元并约定还款时间及利息。直至2023年5月,李某分三次共计还款7.4万元。此后刘某因需准备今年春耕生产材料多次与李某沟通,希望其能结清剩余欠款,李某却以各种理由拒绝给付。2024年3月,刘某遂将其诉至九三人民法院。“考虑到眼下是农忙时节,不便到法庭参加调解。今天我来,就是想让你们老同学坐下来好好谈谈,消除彼此心里的隔阂,不要因为钱伤了感情……”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本着解决矛盾、化解纠纷的原则,从情、理、法角度入手,对本案症结进行深入剖析,释法析理、言明利弊,在为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的同时,也劝说刘某考虑对方的经济承受能力和履行能力,鼓励双方换位思考,各退一步。最终,经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该起民间借贷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执行惠农 确保利剑出鞘常态化
九三人民法院通过开展“雷霆2024·春雷”涉农专项执行行动,推进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施行案款集中发放,对涉农涉案企业及个人依法审慎使用“查冻扣”等强制措施,灵活采取“活查封”,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农业生产活动的不利影响。开展“执行通知前置”工作,制发嵌入执行通知书内容民事调解书。创新“执前调解”模式,审执人员相互协作,将执源治理贯穿案件审判执行全过程。开展涉农民工执行案件专项行动,促进涉农群体性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源头治理、精准化解。截至日前,本院受理涉农执行案件15件,执行到位金额12.5万余元。
4月初,当事人陶某来到九三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未能履行约定还款义务的岳某。执行立案期间,承办法官吴兴波多方寻找岳某下落未果,发现其在某农场管理区有20亩耕地,于是法官立即将案件引入“涉农案件绿色通道”,并驱车前往该农场将耕地查封。考虑到正值春耕期间,为保障春耕生产顺利进行,法官多次同岳某家属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终于岳某家属答应配合,联系到了在外地务工的岳某,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将岳某名下土地给陶某耕种,用以折抵债务,直至全部还清。
普法扶农 提升普法宣传精准化

通过开展“春耕”助农普法专项宣传活动,多次组织各庭室干警深入田间地头,面对面、零距离了解辖区职工群众需求,提供法律服务,并就春耕期间面临的备耕生产物资购买、农资交易、土地承包、法律纠纷等问题,从专业角度提供详细解答和建议,并向群众宣传《种子法》《黑土地保护法》等法律知识,发放各类宣传图册2000余份,现场解答各类法律问题160余条,引导辖区职工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有效推动垦区法治化建设进程。积极发挥人民法院新媒体矩阵作用,在本院微信公众号设立“农·法同行春耕篇”专栏,为辖区职工群众分享春耕期间法院故事,传递法律正能量、传播法院好声音,累计收听收看人数达5000余人次。
司法兴农 探索多元联动专业化

建立与涉农企业常态化沟通机制,针对企业生产情况,特别是春耕期间化肥、种子纠纷等法律问题和困难,充分发挥九三人民法院“司法+专家+科技+共治”多元联动作用,联合农场聘请5名咨询监督委员,发挥其专业特长,为涉农企业提供专业意见,实质性为农企解决难题。春耕以来九三人民法院召开座谈会6次、走访企业9家,了解企业司法诉求,提出司法建议,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并支持经营困难的涉农“老字号”企业重新焕发生机和活力。
“农为邦本,本固邦宁”下一步,九三人民法院将持续贯彻落实农垦中院“四季”护农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坚持民生导向、创新工作模式、延伸服务领域,充分发挥司法护农重要作用,以司法之力精准助力农业生产,护航垦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