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没想到,欠了7年的钱你们还能帮我要回来,真的太感谢了!”当事人杨某激动地说。近日,九三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借贷纠纷。
2017年12月周某向杨某借款1.3万余元,借款后周某迟迟未还,后杨某多次催要欠款,周某向其约定从2023年开始自己的土地由杨某连续种植四年以抵偿欠款,但周某迟迟未履行,无奈之下,杨某来到九三人民法院寻求帮助。
案件承办法官王君章在了解基本案情后,考虑到周某目前正在养羊,无法来到法院参加调解,法官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驱车赶往双方当事人所在地进行调解。
“我要是有钱,我能不还他吗,可我现在是真的没钱。”
“你有难处杨某也体谅了你,但是他为你雪中送炭,你感激的同时也要积极还款啊,偿还借款是你应该履行的法律义务,就像老话说的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如果你不履行义务,你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官释法析理,耐心疏导,经过多轮的协商与沟通,周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希望杨某能够给他一段时间,在他筹到钱后一定一次性还清。杨某也表示对他经济困难的现状表示理解,并考虑到周某在调解前主动还款4000元,自愿放弃了3000元欠款,只要求周某赔偿剩余的6000元欠款,并于约定日期前还清,至此,案件得以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