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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法同行”春耕篇丨田间调解止纠纷 能动履职保农时

发布时间:2024-04-01 11:05:34


为深入贯彻落实农垦中院“保春耕”十二条意见与“四全”司法服务措施,九三人民法院紧盯春耕重要时间节点,扎实开展“农·法同行”专项行动,以司法之力护航垦区全面发展。即日起,本院将开通“农·法同行”春耕篇专栏,为大家分享发生在春耕期间的法院故事!

“本想着去年还剩些农资用品,今年等着她还完钱再买稻种就来得及。可谁想到眼瞅着都要开始春耕了,这钱还迟迟未到,你们说我可咋办呀?”当事人郭某在电话里激动地对承办法官说到。

基本案情

齐某、郭某二人系朋友关系,2014年,齐某向郭某借款2万元用于资金周转并约定还款日期及利息。期间齐某偿还了郭某部分本金,此后郭某多次与齐某沟通,希望其按照当初的约定,归还剩余欠款及利息,可齐某均以自己周转不开为由拒绝履行给付义务。多次沟通无果后,郭某将齐某诉至九三人民法院。


调解过程

案件办理期间,承办法官宁德军在了解到齐某正在外地务工,郭某也因春耕备耕无暇到庭的实际情况后,为确保当事人春耕生产的有序进行,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宁德军一行驱车赶往郭某所在地,在田间地头组织开展调解工作。到达现场后,宁德军以电话调解的方式从情理法多个角度与齐某进行沟通并进行了释法析理,告知其拒不还款将承担的法律后果。最终,经过承办法官长达近四小时的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齐某也在第一时间将剩余欠款转入郭某银行账户中,并对多年来未能及时还清欠款表示深深的歉意。

“这笔钱我都要了十几年了,已经成为我的一块心病了,想不到通过法院调解,今天当场就能拿到钱,真是太感谢你们了!”郭某感叹道。


文章出处:九三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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