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学习型法院”创建目标,扎实推进“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提高法官司法能力和业务水平,10月14日,九三人民法院开展“业务大讲堂”活动第十九期辅导讲座,由民事审判庭副庭长、二级法官王君章担任主讲人,主讲内容为《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问题》。
2019年12月25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以下简称《修改决定》),是2001年《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公布施行18年来首次、全面修改。修改后重新发布的《民事证据规定》保留的原有条文仅11条,其余89条为修改或新增加的条文,是对民事诉讼法有关证据制度的规定在审判实践中如何适用的进一步解释,对于民事审判实践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会上,王君章对新《民事证据规定》修改、新增加的条文,结合原条文及自己多年的办案经验,进行了深入的对比解读。通过学习,大家进一步增强了诉讼程序意识,提升了证据分析能力,必将促使法官真正做到“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
王君章的讲课结合了自己多年的办案经历,生动形象,通俗易懂,既有理论功底,也有他从事民事审判和基层法庭工作的体会和思考。今后,本院将以“业务大讲堂”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引导全体干警认真感悟,积极思考,认真理解、正确适用新《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争取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