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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根法庭30年,做群众的“知心人”——记经济开发区法庭庭长宁德军

发布时间:2022-05-25 16:5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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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人民法院以“争先创优年”活动为抓手,开展“机关工匠”选树活动,引导干警身体力行践行“工匠精神”,最大限度提振精气神、激发干事创业热情,凝聚干警智慧和力量,以“起步就是冲刺、开局就是决战”的工作状态,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奋力推动本院能力作风建设走深走实。经过部门推荐、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部门审核等环节,最终评选出“部门工匠”12人。 本院开设“树匠心·育匠人”专栏,对选树典型事迹集中进行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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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军,男,中共党员,现任九三人民法院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他长期扎根法庭工作,从业30年以来,先后在尖山人民法庭、荣军人民法庭、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工作,历任司法警察、审判员、员额法官,多次被农垦中院评为“办案标兵”“优秀公务员”。


见惯人情冷暖

但不忘为民初心




宁德军每天早早来到办公室,或阅读卷宗,或书写判决,将当事人的困难当做自己的困难来解决,把当事人的担忧当做自己的担忧来思虑,把为人民服务刻在了自己的人生字典里。对于当事人不便出庭、农民工讨薪、健康权纠纷案件等等,宁德军总是为群众着想,积极协调,上门办案,为困难群众争取更多合法利益。

牛某、陈某、黄某、史某、王某系红五月农垦社区某连体房的五户居民,2021年2月初,连体房发生火灾,五人的房屋均被烧。消防部门认定本次火灾起火部位位于史某和王某家北侧屋顶之间区域,受损住户分别将二人诉至九三人民法院,要求史某、王某赔偿经济损失。但史某和王某则认为是对方的责任,为明确责任主体,宁德军组织双方当事人到火灾现场进行了实地勘验。经过审理后依法对案件进行了判决。王某对判决结果不服,申请上诉,因疫情原因,被上诉人史某、陈某不便到法院,宁德军便带领书记员上门对二人进行了相关文书的送达并就其提出的问题进行判后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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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矛盾中寻突破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宁德军在审理涉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的各类纠纷中,始终保持审慎态度,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同时,加强与企业沟通联络,通过开展座谈、发出司法建议、访企问需等方式,帮助企业预警管理中可能出现的纠纷,提前做好预防工作,为企业解答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引导辖区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用工,始终做民营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坚定支持者和有力保障者。

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审理中,宁德军在庭审前充分了解双方公司现状和目前面临的困难,积极帮助双方达成调解意向并制定了涉案款项的给付计划。积极运用调解手段化解企业困境,帮助和支持因资金周转遇到暂时困难的企业恢复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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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后答疑解心结

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宁德军在案件办理时,始终将调解贯穿案件始终,不管是离婚纠纷、劳务纠纷还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他都先行调解。摆事实、讲道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即使双方无法达成和解,他也能作出合情合理合法的裁判。同时,宁德军始终坚持做好判后答疑工作,帮助当事人全面理解裁判结果,消除疑虑,达到服判息诉的效果。他用善良之心和朴实的言行感化着每一位当事人,用实际行动践行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张某在校期间不慎从护栏上意外坠落,造成腿部受伤被鉴定为十级伤残,张某的父母多次与学校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无果,将该学校诉至本院,要求赔偿张某的医疗费用及其他各项损失。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张某的监护人认为张某系未成年人,学校应承担全部责任,而学校则认为已经尽到安全教育义务。宁德军在充分了解案情后,依法对本案进行了判决,并对双方进行“判后答疑”,详细解释责任划分的依据。在法官的释法明理下,双方均表示服判。张某的父母向他送来锦旗,感谢法官的公正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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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军把对法律的无比忠诚融于审判工作中,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正确处理情与法、权与法、钱与法的关系,以公正廉洁的自身形象维护了法官尊严,在他身上集中展现了新时代法官良好的精神风貌。


责任编辑:孙浩添    

文章出处:九三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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