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九三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本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6人(后附名单)获得考试资格,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2年2月21日至2022年2月25日止。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本院政治部反映。反映的情况应有具体事实或证据,并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政治部
地 址:黑龙江省嫩江市九三管理局九三路9号
联系人:孙大玮
电 话:0456-7881004
邮 编:161441
九三人民法院
2022年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