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给你“评评理”!
案情回顾
2021年6月,易某和弟弟在自家楼下发生冲突,此时路过的李某停下车看起了热闹,这让易某觉得十分没面子。“你瞅啥?”“瞅你咋的?”二人你来我往,气氛越发紧张,易某一气之下捡起地上砖头直奔李某,李某也不甘示弱,抓起车内的壁纸刀将易某赶跑。易某越想越气,抓起路边摊位上的西瓜刀来到李某家楼下破口大骂,骂着骂着不过瘾,竟利用砖头和西瓜刀对李某的轿车进行打砸,李某随即报警。
民警赶到现场时,易某仍拿着刀对李某进行辱骂,情绪十分激动。面对依法传唤,易某拒不配合,试图挣脱束缚逃下警车,将警车车窗踹碎,致使一名民警受伤。最终,易某被制服并押送公安机关。
法院认为
九三人民法院认为,易某无事生非,任意毁坏他人财物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以暴力、威胁方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构成妨碍公务罪。易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愿意接受处罚,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易某亲属积极赔偿被害人李某损失,得到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但因易某犯数罪,应数罪并罚。
法院裁决
本院依法判决易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犯妨碍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