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法院进行书记员文字录入技能考核
作者:温晓叶 祖静 发布时间:2013-08-16 17:11:01
为提高书记员文字录入能力,适应庭审工作的需要,按照“两个年”活动要求,九三法院于2013年8月15日上午对书记员进行了文字录入技能考核。
此次考核参照书记员录用考试模式,现场播放时长3分钟的录音材料,语速为每分钟120字,应试人员将听到的内容输入计算机,以应试人员输入的准确率为标准进行评分,考核结果设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层次。
考核过程紧张而有序,考核结束后,考核小组针对每名书记员在操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予以点评。此次考核激发了书记员争做优秀的士气,年内九三法院将继续举办书记员技能练兵活动。
责任编辑:葛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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