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调解,司法便民
作者:宁德军 叶长青 发布时间:2013-08-13 14:07:54
日前,红五月办案组成功地诉前调解解决了原告周维文与被告李军服务合同纠纷案,及时有效地化解了矛盾,维护了良好的社会秩序。
诉前调解。即案件起诉到法院时,经当事人同意,暂不立案,由法官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引导当事人进行院外和解、院外调解。诉前调解有两个好处,一是对于当事人来讲解决纠纷更便捷、成本更低,实际上是由法院支付了纠纷解决的成本,近乎是免费解决纠纷。二是通过诉前调解解决了纠纷,就不必再经过审理程序,纠纷由此迅速得到解决。
责任编辑:葛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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