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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20日
2019年末,九三人民法院对刘某甲诉刘某乙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进行了判决,判决刘某乙赔偿刘某甲医疗费等合计49 000余元。刘某乙给付了9 300元后就没了下音。刘某甲无奈下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了解到刘某甲即将前往外地,为尽快帮其要回执行,执行干警不受恶劣天气影响,第一时间寻找被执行人并进行送达。
2019年3月,何谋在李某处承包了头道岭林场10.8垧土地种植大豆,双方约定土地所有补贴归何某所有。然而到了秋天,52 947元补贴款打到李某卡上后,李某却不想给何某了。何某将李某诉至本院。本案判决后李某仍拒不履行给付义务,案件进入执行阶段。4月20日执行干警得知李某正在双山镇自家车库内,立即前往对其进行了送达,并敦促其尽快给付何某土地补贴款。
2020年4月21日
史某诉齐某、刘某(齐某妻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齐某和刘某承诺分四期偿还该借款,1月31日为第一期还款日,二人未能履行义务。史某经索要无果后,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找到齐某向其送达了强制执行通知书等,同时对其明理释法,敦促其尽快履行给付义务。
关某诉宫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本院主持,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约定,截止到2020年4月1日前偿还全部欠款。然而宫某未能如约履行给付义务,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干警经多方查找得知,宫某在尖山农场第二管理区有15万元机车作业费待发放。执行干警随即与农场取得联系,后驱车前往管理区对该机车作业费进行了提取。成功划款1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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