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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在手机屏幕后造谣、谩骂、诈骗? 网络绝非法外之地!

  发布时间:2020-03-24 08:39:12



说到“侠”,各位朋友的脑海中是否就出现以下形象?



  


勇武过人、无私忘我、
不辞艰险、令人敬佩? 
然而,
近年来,有些人

给“侠”字带来了新释义……


     指部分在现实生活中胆小怕事,而在网上占据道德高点发表"个人正义感"和"个人评论"的人群。键盘侠亦可衍生为平时躲避社会群体,一旦脱离人群独自面对电脑敲键盘或用手机进行网络评论及聊天的时候,可以毫无顾忌谈笑风生,对社会各个方面评头论足。易盲目跟风,成为他人利用的对象。

他们躲在手机后面,
散布谣言侮辱谩骂他人,
甚至传播淫秽信息诈骗售假
然而网络绝非法外之地,

违法犯罪同样严惩!

微信造谣者被判一年罚款三万

    2017715日,王某国开车到蒙阴蜜桃收购点装桃,发现有桃农用喷壶往蜜桃上喷洒清水。王某国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用手机偷拍小视频并杜撰配音:这是山东临沂的桃,我们拉到沈阳去卖,吃桃的一定要注意打的全是防腐剂,看看正打药呢!然后将其发到朋友圈、快手等网络上。桃农发现后立即报了案。王某国的蜜桃喷洒防腐剂视频在各个网络媒介广泛传播和转发。多地果品商看到视频后都不再来蒙阴收购,造成蜜桃滞销大量烂掉,并连累到整个临沂地区的蜜桃销售,广大桃农为此遭受了巨大经济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国的行为严重损害了蒙阴蜜桃的商品声誉。蒙阴法院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之规定,以损害商品声誉罪判处被告人王某国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微信辱骂交警被拘留

     2019930日,刘某驾驶机动车行驶时,因实施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的交通违法行为被值勤交警当场处罚。刘某对交警做出的交通违法处罚不满,为发泄情绪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了一条×,老早八早呢就被×的微信圈信息,并上传了一张当天被查处的交通违法处理单照片,疑似辱骂正在执勤的交警。辖区派出所、网安、交警等部门随即展开调查,快速确定了违法嫌疑人刘某的身份,并对其依法传唤,刘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并通过“闲鱼”交易平台、微信、支付宝等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骗取他人钱款,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陈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利用网络空间行违法之事

这是法治社会不能容忍的

希望大家能对自己的话语负责

遵纪守法、文明上网














责任编辑:陈雪    

文章出处:九三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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