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案件已判决,请点击查看!
作者:费丽春 发布时间:2019-12-16 09:58:08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法律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以下受送达人用法律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已进行公告送达,相关公告已刊登于人民法院报及人民法院公告网,发出公告日期以人民法院报刊登的日期为准。现将人民法院报公告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公示如下:
请以上当事人见到公告后及时与法院相关部门联系。如有人认识以上当事人,请及时通知他们。
责任编辑:陈雪
文章出处:九三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