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学历,信息可查!

然而真相是……

近日,黑龙江省九三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赵某犯诈骗罪,向九三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赵某自2010年起,谎称能够办理正规毕业证,先后向孔某等14人提供假毕业证书,共骗取办证费81 360元。然而这些假毕业证书根本无法在网上查询,赵某的行为最终败露,于2018年末被公安机关抓获。

案情回放
本院经审理查明:
2010年7月,被害人孔某通过他人联系被告人赵某欲办理东北农业大学函授本科毕业证,赵某承诺可办,并收取学费人民币6 600元,为孔某办理了虚假的东北农业大学函授本科证。 此后,被告人赵某以相同的方式于2013年初,为被害人李某、王某、魏某办理了虚假的哈尔滨学院艺术设计专业的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于2015年9月,为被害人马某办理了虚假的东北农业大学函授专科毕业证及齐齐哈尔大学医药专业本科毕业证;于2016年1月,为被害人王某乙、胡某办理了虚假的东北农业大学的函授本科证;于2016年10月,为被害人管某办理了虚假的东北农业大学函授本科毕业证;于2017年10月,为被害人李某办理了虚假的东北农业大学函授本科毕业证及齐齐哈尔大学的成人本科毕业证;于2017年12月,为被害人杨某办理了虚假的东北农业大学函授大专毕业证;于2018年4月,谎称为被害人赵某办理的本科学历即将毕业,需要缴纳剩余的学费,骗取赵某人民币2 760元。
2018年8月,被告人赵某向被害人范某、王某丙、厉某谎称其是东北农业大学函授站的招生老师,可以为范继健等人办理东北农业大学函授的本科证,并分别向每人收取学费5 700元。2018年10月末,范继健等人发现赵某并未给其办理任何入学等事项,也无法与赵某取得联系。经查询没有范某、王某丙、厉某的任何入学记录等相关信息,共计骗取三人人民币17 100元。
本院认为,被告人赵林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巨大的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赵林杰犯诈骗罪的事实和罪名成立,予以采纳。被告人赵林杰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其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赵林杰赔偿部分被害人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判决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20 000元,同时责令被告人赵某退赔孔某等11人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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