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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达丨注意!以下各类合同纠纷案件即将开庭!

发布时间:2019-10-31 11:22:17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法律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以下受送达人用法律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已进行公告送达,相关公告已刊登于人民法院报及人民法院公告网,发出公告日期以人民法院报刊登的日期为准。现将人民法院报公告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公示如下:

孙玉洪、张孝辉:

    本院受理原告齐齐哈尔农垦万祥农资经销有限公司诉你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查哈阳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黑龙江省九三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19-09-27刊登版面:G58

承办法官:姜法官

联系电话:0452-5555967



王献维:

    本院受理卢志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查哈阳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黑龙江省九三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19-09-27刊登版面:G64承办法官:刘法官
联系电话:0452-2891972

王广武、张霞:

    本院受理原告齐齐哈尔农垦科农农业生产资料经销有限公司诉你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查哈阳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黑龙江省九三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19-09-29刊登版面:G109承办法官:王法官
联系电话:0452-5558109

张丹:

    本院受理原告齐齐哈尔农垦利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查哈阳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黑龙江省九三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19-10-01刊登版面:G62G63中缝承办法官:王法官
联系电话:0452-5558105


齐艳丽:

    本院受理原告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农垦新天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查哈阳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黑龙江省九三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19-10-01刊登版面:G62G63中缝承办法官:王法官
联系电话:0452-5558105

刘志龙:

     本院受理原告齐齐哈尔农垦鑫农旺农资经销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查哈阳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黑龙江省九三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19-10-01刊登版面:G117承办法官:王法官
联系电话:0452-5558113

    请以上当事人见到公告后及时与法院相关部门联系。如有人认识以上当事人,请及时通知他们。


责任编辑:陈雪    

文章出处:九三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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