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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法案例|执行案件终结本次程序并非“一终了之”

  发布时间:2019-05-23 08:51:50


    近日,九三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申请执行人尹某在案件被终结本次执行程序15年以后终于拿到全部赔偿款4万元。

基本案情

    15年前,被执行人林某将申请人尹某丈夫伤害致死,尹某等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院判决林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赔偿尹某等经济损失4万余元。尹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后,因林某被判入狱服刑,且名下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执行法官依法裁定本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并向尹某发放债权凭证。

    本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以后,法官始终未放弃查找本案执行线索。

    2019年5月,执行法官根据尹某提供的信息确认:被执行人林某已出狱,并在本辖区经营一处钟表商店。执行干警经多方寻找终于找到被执行人林某。经执行法官释法明理,双方达成和解。被执行人林某主动将全部执行款给付尹某,本案顺利执结。

 

九法小课堂

   “终本”即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法院将暂时终结执行程序并做结案处理,待发现财产后继续恢复执行的一项制度。

 一、执行案件“终本”的适用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近期执行工作相关问题的通知》,执行案件在被裁定“终本”前,必须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查明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和履行义务能力,并已查找被执行人下落。

 二、执行案件“终本”的法律效果

    1.人民法院已对被执行人依法采取的执行措施和强制措施继续有效;

    2.被执行人或者其他人妨害执行、规避执行的,人民法院将视情节依法予以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3.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直至被执行人全部履行义务为止;

    4.申请执行人随时可以向执行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下落和财产线索并申请恢复执行,人民法院经核查属实后,将立即恢复执行;

    5.人民法院将不定期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一旦发现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将依职权恢复执行。

    总之,“终本”不是执行案件终结。“终本”之后,执行法官仍在继续努力,执行惩戒措施也将继续发挥作用,直到被执行人全部履行义务为止。

责任编辑:张金龙    

文章出处:九三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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