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中午,本院对被执行人孙某进行司法拘留。因被执行人孙某多次以还住在农场平房,家庭困难为由拒绝履行给付义务,但申请人王某反映被执行人孙某有收入来源,并不像其所称得那么困难。执行员实地走访调查发现申请人反映属实,鉴于孙某过往的逃避行为和消极态度,在对其多番说服教育无效后,本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孙某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
带走被执行人孙某的当天下午,孙某家属马上联系执行局要偿还欠款,11月27日下午,被执行人孙某的妻子带来了部分执行款6万元。看到被执行人态度转变,执行法官趁热打铁,一方面向被执行人以此次拘留为基础阐明拒不履行的后果,另一方面向申请人说明目前被执行人经济条件有限,一次性全部履行案款确实存在困难,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被执行人分期履行案款。
法院实施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并非最终目的,最终的目的是为了案件的实际执行完毕,有效的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雷霆行动虽已接近尾声,但九三农垦法院仍将穷尽执行手段,不畏艰难险阻,以雷霆的信心和勇气继续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