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广西壮族自治区的一封委托书
作者:张金龙 发布时间:2018-10-23 10:23:53
10月22日下午九三农垦法院立案庭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宇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函,委托九三农垦法院对其一起民间借贷案件进行送达。
九三农垦法院立案庭法官助理苗美丽、法警张金龙立即前往红五月农垦社区对其被告人薛某进行法律文书送达,经调查其被送达人现已离开该社区,根据法律规定九三农垦法院对其进行留置送达 。
责任编辑:乔文芳 庞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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