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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九三农垦法院招聘社会化用工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19 14:13:07


    为更好地做好当前审判工作,充实执行警务局工作人员队伍,提升执行能动性,为基本解决执行难打下良好基础,九三农垦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用工3人(男1名,女2名)。

    一、应聘人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户籍限农垦九三管理局局直地区;

    (二)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1日);

    (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大专以上学历;

    (四)符合招聘岗位(执行警务局)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

    执行警务局内勤(女),安检人员(女),执行警务局协警(男性,有驾驶资格及驾驶经验),用工性质为社会化合同制工人。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方式

    应聘者将本人简历、身份证正反面、近期证件照1张、学历证书复印件发至13644665880@163.com(男性请将驾驶证扫描上传),邮件标题请注明姓名及联系电话。

    (二)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日期:即日起至6月25日止。应聘者请提供农垦九三中心医院体检表一份,请交到九三农垦法院一楼大厅,注明政工处收。考试日期另行通知。

    四、招聘方式

    (一)综合知识测试。采取笔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性基本知识和基本常识,不指定大纲和教材。合格者中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数不足1:3,按实确定。

    (二)面试。应聘人员进行综合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等。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政审人选。

    五、体检和政审

    面试合格者,体检合格人员按相关规定组织政审。政审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政审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九三农垦法院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合同进行劳动备案。拟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月工资为1600元。

    七、待遇

    聘用上岗人员执行九三农垦法院社会化用工人员岗位相关待遇,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工伤保险、基本养老金)。

    联系电话:孙大玮   04567881897

责任编辑:乔文芳 庞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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